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国庆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攀办函〔2009〕204 号)要求,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检查盐边县辖区的所有煤矿,全面彻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四条具体要求以确保迎国庆、保平安。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国庆 60 周年活动是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产煤乡镇、各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要以“讲党性、讲政治”为原则,站在“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此次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以“迎国庆、保安全”为契机,全面推动我县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目标。“国庆”、“中秋”佳节期间,各产煤乡镇、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领导值班制度。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产煤乡镇、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县安委会、县安监局近期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辖区实际,制定辖区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重点突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各产煤乡镇的主要领导要有针对性、分管领导要全面深入到煤矿井下,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分时段、分班次深入到煤矿井下跟班作业指挥,检查和发现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并按照“时间、人员、责任、资金、措施”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将煤矿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确保“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煤矿不发生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近期煤矿事故多发势头,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矿井,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受到停产整改或整顿的煤矿,未经县安监局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得组织恢复生产,擅自恢复生产的,将按照煤矿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四、认真总结。在“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各产煤乡镇、各煤矿企业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做好各种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迎检汇报、资料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