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民爆物品事故,不发生爆炸恐怖事件,盐边县安监局成立以局长邹伟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登平、周智光,纪检组长韦堂友为副组长,龚凯、刘付强、李朝阳、犹元成、李子德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危化科,由龚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全民动员,切实加强监管。
为搞好此项工作,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印发了加强全县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责任主体及监管的重点环节等主要内容。同时明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措施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攀枝花市盐边县安监加大检查力度,迅速对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检查,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盐边县边县化建公司仓库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的情况,也未发现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及民爆物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