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市安监局组织召开重点监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9家被列入2009年度“重点监控煤矿”的企业及7家新列入2010年度“重点监控煤矿”的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9家被列入2009年度“重点监控煤矿”的企业业主对2009年度管理工作进行述职,7家新列入2010年度“重点监控煤矿”的企业及3家2009年度未摘掉“重点监控煤矿”帽子的企业业主阐述了2010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会议认为:9家被列入2009年度“重点监控煤矿”的企业切实加强了安全投入和管理,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监管工作取得成效,9家重点监控煤矿2008年度事故死亡人数占2008年度全市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55%,2009年度事故死亡人数只占全市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13.04%,其中6家列入2009年度“重点监控煤矿”的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个别煤矿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同意摘掉健园公司茶叶树煤矿等6家煤矿“重点监控煤矿”的帽子。根据《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煤矿制度的通知》(攀安监〔2008〕217号)的规定,将华阳公司李家湾二矿等10家煤矿列入2010年度“重点监控煤矿”名单,并对其中4家煤矿实行挂牌监管。
最后,市安监局局长庞德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重点监控煤矿”的数量只占全市小煤矿数量的10%,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到了全市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50%以上,推行“重点监控煤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2009年度的“重点监控煤矿”工作成效明显,6家“摘帽”煤矿切实加强了安全投入和管理,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状况得到了改善,但个别县(区)管理部门不够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列入2010年度“重点监控煤矿”的数量上升;个别煤矿企业现场管理及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顶板事故仍然较多,瓦斯事故也有抬头的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近期的煤矿安全工作,庞德提出了要求:
1、加大安全监管与服务力度。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与服务,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监控煤矿的监管与服务,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对非法违规开采的矿井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科技装备水平,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特别是要加强班组建设,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安全管理的经验,建设有攀枝花特色的安全班组,在3月底前完成50个示范班组建设工作。
3、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各县(区)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度,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帮助煤炭资源整合企业协调各个环节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资源整合煤矿开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各煤矿企业要优化方案设计,优化项目施工组织。
4、认真抓好春节前后的安全工作。各县(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结合“百日安全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停产煤矿申请复产必须严格按照复产验收程序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必须经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复产。各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